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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十二府(关于江南十二府的基本详情介绍)
来源: 互联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8-17 10:02: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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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江南省,原为明朝南京(南直隶)地区,满清入关后,于清顺治二年(1645年)沿明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,即废除南京为国都的地位,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(今江苏南京),清康熙初年,改承宣布政使司为行省,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改为江南省。

2、江南省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今江苏省、上海市和安徽省以及江西省婺源县、湖北省英山县、浙江省嵊泗列岛等地。

3、无论是明朝的“南直隶”,还是后来清朝的“江南省”,皆为当时全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。

4、清初时,江南一省的赋税占全国的三分之一,而每期科考,江南一省的上榜人数就占了全国的近一半,于是有“天下英才,半数尽出江南”一说。

5、江南省是当时中国最发达的省份,经济繁荣,文化昌盛。

6、因其制过大,为维持满清中央统治,故清顺治十八年(1661年),将江南省拆分为“江南右”与“江南左”。

7、乾隆二十九年,新《清会典》修成,除顺天、奉天两京府外,为“十有八省”,不再是旧会典的“十四省布政使司”或“直省”,从法律层面确定了顺治末、康熙初江南等三省分省的结果。

本文关于江南十二府的基本详情介绍就讲解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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